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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派驻村工作队人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西省委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有关部署安排,按照“一事一议”和“工作特殊需要特事特办”的原则,认真做好新一轮驻村工作队人员的公开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派人员范围

参加选派人员范围:包括江西矿冶局(中核江西科技)总部、所属公司、参股公司,六个社区。

二、职位说明

本次公开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名,按照江西省委驻村帮扶工作部署和江西矿冶局的有关要求,做好定点村的帮扶工作;工作队队员1名,协助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工作地点:江西省修水县大椿乡大椿村。

三、职位待遇

本次公开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同时聘任为江西矿冶局(中核江西科技)总部部门的副职(副处级),具体看选派对象的专业或特长;享受总部中层副职一切待遇等。工作队队员享受所在单位现有岗位上靠一个层级的待遇等。

四、报名条件

(一) 驻村第一书记:中共党员,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踏实、综合能力强、热心农村帮扶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职(驻村帮扶每季度不少于50天)条件的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先考虑。如符合以上有关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队员:中共正式党员,45岁以下干部,身体健康。

(三)相关要求

1. 个人报名或由组织推荐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并逐一审核把关,确保选得优、派得强,并出具审查意见。

2.受到警告及以上等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具备参加竞聘资格。

五、选派程序、时间及考核安排

(一)报名

1.参加竞聘人员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并填报《公开选派报名表》。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报名人员(包括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经所在单位党委同意后,汇总、加盖单位党委公章,连同个人报名表(含PDF版和电子版)于2021年7月13日前报人事劳动处。

(三)产生方式

人事劳动处和党群工作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拟派人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考核管理

组织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期满考核不称职的,经党委会研究免去其职务职级和相应待遇。

特此通告。

 

 

                               核工业江西矿冶局

                     人事劳动处 

                     2021年7月6日